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集中采購機構應切實推進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信息公開,自2017年9月1日開始,除按規定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地方分網公開入圍采購階段信息外,還應公開具體成交記錄。電子賣場、電子商城、網上超市等的具體成交記錄,也應當予以公開。
通知稱,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落實建立政府采購全過程信息公開機制的要求,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但也存在部分地區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平臺建設不到位、一些單位信息發布不及時不全面等問題。
為了切實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財政部提出,要推進各地區政府采購信息發布網絡平臺建設。
省級(含計劃單列市,下同)財政部門是地方分網建設管理的第一責任主體,應當切實做好地方分網的建設維護工作,把地方分網建成本地區政府采購信息的統一發布平臺。
省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執行中國政府采購網統一域名制度,使用財政部指定域名建設地方分網。地方分網采用雙域名的,應當確保財政部指定域名可以正常訪問,不得以其他網絡媒體替代地方分網。
通知也提出,要完整全面發布政府采購信息。
一是嚴格執行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制度。采購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切實做好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果、采購合同等采購項目信息公開工作,實現政府采購項目的全過程信息公開。對于采購項目預算金額、更正事項、采購合同、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和驗收結果等信息公開薄弱環節,應當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機制,切實履行公開責任。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嚴格按照財庫〔2015〕135號文件規定的時間、內容等要求,及時完整公開投訴和監督檢查處理決定、集中采購機構考核結果以及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監管處罰信息。
二是推進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等信息公開。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切實推進協議供貨和定點采購信息公開,自2017年9月1日開始,除按照規定在中國政府采購網及地方分網公開入圍采購階段的相關信息外,還應當公開具體成交記錄,包括采購人和成交供應商的名稱、成交金額以及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等。電子賣場、電子商城、網上超市等的具體成交記錄,也應當予以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