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2013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消防工作考核辦法》。文件要求:每年4月底前,由公安部牽頭,會同中央綜治辦、發展改革委、監察部、民政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文化部、安全監管總局組成考核工作組,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度消防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國務院。
從2014年起至今已經開展的三次“國考”,已經成為推動消防事業發展的有效手段和載體,成為每年消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全國31個省份出臺了考核辦法,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親自過問、親自研究消防工作,帶動全社會形成了重視、支持、參與消防工作的良好氛圍。
近三年,消防經費投入大幅增長。2014年至2016年,中央和地方共投入1846億元,年均增幅超過10%。僅去年,北京、廣東、西藏、上海、廣西、湖北、山東、內蒙古等地經費增長達20%以上。消防車輛裝備上臺階,全國現有消防車輛3.7萬余輛、裝備器材1013.2萬余件套,一大批高精尖裝備列裝部隊,不少城市的車輛裝備達到國際先進水平。
近三年,公共消防基礎建設水平顯著提升。我國新建消防站1300多個,建成微型消防站36.5萬個、招收專職隊員180余萬人,尤其是102個縣級消防力量“空白點”全部消除,實現了全國縣級專業力量的全覆蓋。
近三年,社會消防安全環境得到有效改善,全國累計掛牌督辦重大火災隱患單位18萬余家,中央綜治辦、國務院安委會掛牌警示督辦的156處(家)區域性和重大隱患整改銷案?;馂男蝿荼3挚傮w平穩,2014年至2016年,與上一個三年相比,特別重大、重大和較大火災分別下降50%、38.5%、22.6%。尤其是去年全國火災四項指數均呈兩位數下降,沒有發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火災事故。